两人逛超市扫码变黄色后溜走 民警雨中追寻处置消除隐患
2021-08-09 14:51:30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肖旭娟 | 点击量:37274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肖旭娟)近日,绥宁县公安局长铺水陆派出所成功处置了一起健康码黄码人员违反规定的涉疫应急事件。
8月5日下午,长铺水陆派出所值班室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县城老街步一行超市和绿洲大道步一行超市先后共发现2名人员扫健康码为黄码,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刻进行询问制止,在工作人员正准备登记上报时,该2名涉疫黄码人员已不知去向。
疫情就是命令,接到指令后,全所民警闻警而动,所长康顺丽、教导员肖洪弟立即率本所民警会同县防疫指挥部工作人员、交警大队民警冒雨追寻两人下落。经过3个小时不间断的地毯式追寻,终于在晚上19时许找到了第一位黄码人员长铺乡党坪村的杨某军,20时20分又找到第二个黄码人员长铺镇朱砂塘居委会的杨某青。所长康顺丽对两名涉疫黄码人员核实身份、了解情况,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县疾控中心当即派人进行现场处置。
8月6日上午,2名涉疫黄码人员核酸检测正常后,民警随即将两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查明情况,其在疫情防疫工作人员预警后不配合防疫工作,采取逃跑方式规避当前防疫政策。在全县上下全力抗疫的非常时期,杨某军、杨某青违反绥宁县《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相关要求,活动于县城多处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未按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隐瞒事实、在县防疫工作人员发现后不配合调查,逃避管控措施,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一定恐慌的不良影响。绥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该2人予以训诫处理,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公开张贴,希望人们引以为诫。
绥宁公安提示:当健康码变为黄、红码时,应立即要向所在社区报告,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及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控,否则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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